南京失业保险金调高一百元 全省性标准正在制定
2008-04-08 15:38:52  来源:新华日报 黄红芳

    南京市劳动保障局4月7日发布消息,从本月开始,南京失业保险金月标准调高100元,记者了解到,为进一步改善失业人员的生活待遇,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,省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提高全省性的失业保险金标准。

  据了解,南京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约为160万,每月在领失业金人数一般在3万左右。根据此次调整方案,南京市区和江宁区继续执行“三挂钩一照顾”的计发办法,即失业金月标准与本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、本市最低工资标准、失业金领取期限挂钩,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,调整幅度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。调整后,失业金每人最高可领601元。原六合县、原江浦县、溧水县、高淳县执行的是“一条线”标准,此次在原基础上也调高100元,调整后失业金月标准达到每人平均43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