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,省劳动保障局、统计局发布《2007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,2007年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;市统计局、劳动保障局发布《关于公布2007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》,200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941元。
从今年4月1日起,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待遇支付经办业务中,涉及到2007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,以21312元为标准;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基金征收及待遇支付,2008年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金征收经办业务中,涉及到2007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,以21941元为标准。
根据规定,今年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:省月平工资100%(1776元)。
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:享受社保补贴及未申请困难变档的人员,1776元×20%(缴费比例)=355.20元;未享受社保补贴,且生活困难已申请变档的人员,在下面两档选择其一:1.养老保险一档(60%):1776元×60%×20%=213.20元;2.养老保险二档(80%):1776元×80%×20%=284.2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