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,低保人员和生活特别困难低收入者,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缴纳养老保险,可申请每月少缴41.9元。
据了解,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两个档次,第一档月缴费金额为293.26元,第二档月缴费金额为418.94元。
低保人员和生活特别困难低收入者,经审批可按上年岗平60%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,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251.36元,比正常缴费标准至少少缴41.9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具体申报方式为:低保人员持《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原件,生活特别困难低收入者持所属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低收入证明,到邮局网点办理申报手续。